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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24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专项支持经费申报指南
发布:创始人时间:2024-05-12

  为加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储备管理力度,支持社会主体在海淀区积极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谋划,结合海淀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适用范围、谋划原则、重点领域及标准

  (一)适用范围

  1.本指南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功能布局,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可以形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本指南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专项经费,是指各单位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专项建设规划、重点专项行动计划以及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划谋划一批对北京市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领域、重点区域的重大投资项目而发生的专项保障经费。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谋划生成、选址布局论证、建设方案设计、可行性论证分析等与谋划生成相关的咨询、论证、调研、设计、评估等费用,以及项目谋划生成过程中的其他费用。规划谋划经费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及规定管理,不得用于部门日常运行经费,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

  3.原则上,谋划生成的非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应在2亿元以上,且不得为北京市委市政府已明确需实施的项目,不得为打包项目。

  )谋划原则

  1.以首都发展为统领。高质量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十四五规划,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更好实现提供海淀支撑,提高四个服务水平。

  2.突出前瞻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前谋划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支撑的项目,积极拓展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3.突出民生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七有”“五性”需求,分阶段、系统性储备并实施一批项目,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4.突出社会投资。坚持激发投资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招引和储备一批重大民间投资、外商投资项目。

  重点领域

  结合海淀区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方向,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打造高颜值宜居宜业城区、高能级创新引领型城区、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区和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区的目标要求,围绕科学城北区、科学城南区、三山五园片区、马上清(青)西地区4个重点区域,重点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建设、高标准公服设施建设、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集体土地统筹利用、科技创新产业项目、绿色低碳等6个关键领域的重大投资项目开展。

  (四)支持标准

  根据项目的投资总额、所属领域,制定项目谋划专项经费预算标准,单个项目谋划经费预算总额原则上不应超过标准规定上限。

  项目谋划经费预算编制限额(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5000-2亿

  2亿-5亿

  5亿-10亿

  10亿-15亿

  15亿-20亿

  20亿-25亿

  25亿-30亿

  30亿以上

  非基础设施投资

  35

  50

  60

  70

  80

  90

  95

  100

  基础设施投资


  50

  60

  70

  80

  90

  95

  100

  (五)资金拨付办法

  支持资金将分两笔予以拨付。

  1.资金申请报告经海淀区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委、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审计局组成)及海淀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将拨付申请经费或限额(二者取其小)的40%作为启动经费,支持申报单位开展项目谋划工作。

  2.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谋划成果报告》及《经费结算申请报告》,经海淀区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完成尾款拨付。

  申报条件

  1.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且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海淀区域内有固定资产投资意向的企事业单位;

  2.北京市诚信经营1年(含)以上,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对于已经纳入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库或获得其他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

  2.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表(附件2);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办法

  申报采用网络与纸质申报相结合方式。

  1.申报单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x02@mail.bjhd.gov.cn

  2.经海淀区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审议,可纳入经费支持意向后,由海淀区发展改革委通知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报送海淀区发展改革委(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908房间;电话:88496736,16619897196

  五、时限要求

  1.谋划资金相关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

  2.《项目谋划成果报告》及《经费结算申请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六、审核流程

  1.申报材料审核海淀区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资金支持方案上报海淀区政府,经审议通过后,依申请拨付首笔支持资金

  3.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谋划成果报告》及《经费结算申请报告》,并将电子材料刻成光盘,连同盖章后的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递送至海淀区发展改革委(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908房间;电话:88496736,16619897196

  4.经海淀区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对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拨付尾款,整理归档。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要严格规范重大投资项目谋划经费使用,对本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监管。

  2.原则上,此次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524

  3.因受当年政府资金专项预算额度所限,若当年项目申报资金需求总量超过当年政府预算总额,将由重大谋划项目论证联席会议联合审议确定支持项目,并呈报海淀区政府。

  4.海淀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年度申报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海淀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2.海淀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表(模板)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海淀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报告(模板).docx
附件2:海淀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资金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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