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被列为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此前,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相关表述为“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如何理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部署?差异在哪、又如何互补?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拓展至京津冀,将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拓展至长三角四省市。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提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影响力、竞争力作出的重大部署。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几年三大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对支撑我国创新能力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大中心建设启动以来,大力加强原始创新,产出一批原创性成果,集聚形成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辐射引领作用持续显现。北京、上海、广东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分别达到6.58%、4.35%、3.6%。2025年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排名中,深圳—香港—广州、北京、上海—苏州分别位居第1、第4、第6位。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释,拓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范围,有利于更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更好整合创新资源,持续放大其在原始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作用,有利于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联动互促局面,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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