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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布:创始人时间:2025-01-2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5〕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七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5年1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7年12月1日按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冷水(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5年2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7年2月1日按修订后的实施规则加施能效标识。
  《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4号公告中《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2017年第23号公告中《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640号)中《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关于印发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1〕679号)中《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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